電動滑板車作為一種新興的短距離出行工具,其安全性直接關乎廣大消費者的生命財產安全。2018年至2019年期間有多個品牌的電動滑板車被召回,主要原因有最高車速過快、車架/前叉/車把組合件強度不足、車架/前叉組合件振動強度不足、電芯重物沖擊試驗后起火并爆炸、標志標識不符合要求等。為規(guī)范電動滑板車產品質量,保障公眾使用安全,全國自行車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組織制定了國家標準GB/T 42825-2023《電動滑板車通用技術規(guī)范》。該標準于2023年08月06日發(fā)布并實施。

標準要求在正常使用、合理可預見的誤用以及故障情況下,電動滑板車不應發(fā)生危險。標準對電池、充電器、電路板和包裹電池的非金屬外殼的燃燒分級有明確要求。對電動滑板車的結構、性能、電氣安全、機械安全、部件選用、環(huán)境適應性、標志標識、包裝等方面做出了明確要求,各方面測試項目如下:
要求 | 測試項目 |
結構 | 銳邊、突出物、活動間隙、內部布線 |
性能 | 最高車速、電動機啟動、制動性能 |
電氣安全 | 最大輸出電壓、短路保護、絕緣電阻、發(fā)熱、充電鎖止、制動斷電、充電接口保護 |
機械安全 | 踏板靜態(tài)強度、整車負載跌落、拉脫力、車把靜負荷強度、 車把疲勞強度、轉向疲勞強度、整車振動、整車疲勞強度 |
部件 | 折疊鎖緊裝置、伸縮機構、踏板、電池、車輪、警示裝置、主控開關 |
環(huán)境適應性 | 淋水、恒定濕熱、低溫、無線電騷擾特性 |
標志標識 | 說明書、產品標志、安全警示標識、包裝標志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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